市政府決定,對白龍湖、亭子湖(以下簡稱兩湖)內的釣筏予以取締。目前,相關縣區正在加緊工作。
所謂釣筏,就是以若干串聯在一起的空汽油桶作浮力,其上建造木屋,形成的供游客垂釣的簡易平臺。
為什么要取締釣筏?首先考慮的是安全。釣筏上重下輕,僅靠幾根繩索錨在水中,遇大風等極端天氣極易傾翻,如不加以取締,今年白龍湖沉船式的悲劇遲早還會重演。
其次是環保。釣筏上沒有也無法建造衛生設備,上面的人大小便都直接排入湖中,而兩湖已經是多個鄉鎮和蒼溪縣城的飲用水源,白龍水廠開工在即,白龍湖將成為主城區飲用水源,這么多人喝的水當然得嚴加保護。
第三是公共利益。兩湖是國家投資建設水電站形成的人工水庫,屬于國有資產,而非為庫區群眾脫貧致富提供可靠的產業依托。市委、市政府決定在兩湖發展生態漁業,除直接吸納庫區群眾特別是移民就業外,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庫區建設和困難移民幫扶、救助。既然是用于經營的國有資產,兩湖也就不經允許存在釣筏這類個人私自設立的釣魚平臺。
取締釣筏給所有者帶來損失怎么辦?這里需要明確,所有的釣筏均為未經批準的違章違法構造物,違章違法必然要付出代價。考慮到釣筏所有者的實際困難,市、縣區兩級政府對拆除的釣筏予以適當補償。同時,釣筏拆除后,這部分資產并沒有滅失,所有者可以將其用作他途。
目前,沿湖不少群眾在經營垂釣、漁家樂等,有人擔心,取締釣筏會影響庫區經營活動開展,市政府在發展生態漁業的部署中明確,兩湖統一規劃安全、環保的固定釣魚平臺。沿湖群眾愿意經營垂釣的,可以申請建造,有償使用資源,經營活動是可以得到保證的。